#存在即是基進


文/台灣基進秘書長 王興煥(格瓦推)

我與主席陳奕齊、台灣基進的夥伴,於10月1日中國國慶,赴中國以飛彈威脅台灣的海域,將中國國旗與國民黨黨旗綑綁焚燒。

兩面填滿人性之惡的圖騰交纏在一起,在海面掙扎,在風中飛舞,在烈焰中生死契闊,淨化罪愆。

有不明究理者指控我們「焚燒中華民國國旗來護台灣」;短短一句話,卻內建三個層次的錯誤。

第一,杯弓蛇影

雖然國共一家親,雖然國民黨是中國黨,但畢竟在構圖上,中國五星旗交錯國民黨黨徽,不至於形成中華民國國旗。作此議者,除了視覺的誤謬,更有「中華人民共和國、國民黨、中華民國」三位一體的潛意識?

第二,黨國不分

因為國民黨的藍白車輪配上紅底,就誤認為是中華民國國旗,這不正是中華民國與國民黨黨國不分的遺毒嗎?

第三,認同錯亂

但是中華民國國旗內建的黨國一體,是中華民國的事。就算中華民國改國旗「去國民黨化」,只要它是中華民國的象徵,就不能代表台灣。

將中華民國國旗代表台灣,是認同錯亂,是台灣人受殖的悲哀。

台灣基進主張的台灣獨立,是要終結中華民國在台灣,不論是憲法、國號、國旗、紀元。所以,就算是「燒中華民國國旗護台灣」,邏輯與正當性一點都沒問題!

最後要再談一點:我主張 #焚燒國旗屬於言論自由

雖然中華民國的法律主張焚燒國旗有罪,但是國家只能是國民契約的實現,人民以主人的身分構成國家,不應縱容國家的符號象徵有凌駕人民言論自由的神聖性。以美國為例,1989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即裁決焚燒國旗屬於言論自由。台灣共同體應朝向人權立國邁進,即使是建國後的台灣國旗,依然不能高於言論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