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獨立,是台灣的唯一活路」,是1989年鄭南榕殉道前夕,對台灣未來的向望。

作為生者,更作為堅定扛起台獨運動的後輩,在詮釋鄭南榕的終極關懷上,我們無法背離其視野。

如今官方已將四月七日定為「言論自由日」,用以定性紀念鄭南榕以自焚手段「為台灣言論自由犧牲」。

但回歸歷史現場,鄭南榕因為在《自由時代周刊》刊登《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》,而被高檢署指控涉嫌叛亂,最終以自焚表達「拒絕出庭」。

這名為言論自由的戰場,受迫害與捍衛的實質對象,是「台灣獨立建國的政治主張。
三十二年前燃起的火,是鄭南榕以台灣獨立建國為志業,仍由中國國民黨掌控的ROC體制不容許此志業的表達,鄭南榕以自焚捍衛對此志業的堅持。

討論鄭南榕,從來不應只停留在道德層次 ——言論自由原則。
我們理解為了擴大受眾基礎,部分詮釋者長期將鄭南榕殉道聚焦在「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」,淡化其背後的台獨主張。

長期不提「獨」的後果,是台灣社會對鄭南榕的理解正被惡意濫用,甚至成為黨國集團墊高自身的工具:中天挪用鄭南榕精神為製作假新聞辯護、國民黨引用鄭南榕發言宣稱執政黨「威權復辟」。

重新審視當年「ROC vs. 鄭南榕」的事件,「捍衛言論自由」對抗的對象是「壓迫言論自由」,ROC對言論自由的迫害,鄭南榕對言論自由的捍衛,迫害與捍衛,對象都不是一個空洞的言論自由原則

鄭南榕不是一位旁觀者,不會是一位「我不贊同你的言論,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」的旁觀者。
這也是為何強調鄭南榕精神中的「獨」如此重要,真正承接鄭南榕視野,就不會在詮釋鄭南榕時只強調言論自由卻模糊化台灣獨立;

不可能容忍鄭南榕當年誓死要擊倒的高牆 —— 中國國民黨(與其背後至今未被徹底釐清的ROC體制),仍占據台灣政治重要位置未經積極的轉型正義與清算,更消費、曲解鄭南榕作為對抗本土政權的手段。

可以不支持鄭南榕的獨立建國主張,但不應以鄭南榕之名隱藏其終極關懷,遮掩其以生命捍衛之物。

「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,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。
台灣人與從中國來的人們之間有難於解決的遺恨。
但是,無論如何此遺恨非化解不可。
若不建立台灣國,台灣無法達成真正的民主化。
台灣須以一個獨立國家獲得世界各國的承認。
必須依據公民投票決定台灣的獨立。」
–〈獨立,是台灣的唯一活路——鄭南榕談台灣新憲法涉嫌叛亂案〉